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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工、个体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面调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全面调整,在核定2012年参保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时,月缴费基数低于1808.30元的,以1808.30元作为缴费基数。
  因此,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月缴费基数,每月应缴纳242元,按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362元、603元、1206元、1808元。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为做好缴费期转变的衔接,去年下半年尚未来得及缴费的人员,可在今年6月30日前进行补缴,过期不再补缴。(文章来源:石家庄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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