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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居养老保险7月实施 “老有所养”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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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务院、广东省相关规定,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全覆盖。《实施细则》由深圳市社保局代深圳市政府拟定,6月5日深圳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深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真正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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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居保参保人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年,缴够15年,总共花费1500元,个人缴费的同时享受政府补贴最低30元/年,15年享受450元;城居保个人账户总额为1950元,加上利息,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每人15元/月。若退休在深户籍超过8年,基础养老金为300元/月。两者相加为养老保险金约每人315元/月。若按最高标准缴费约为425元/月。

  职工养老保险若将上年度社平工资约4500元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约为每人513元/月,1年约为6000元,在社平工资不涨的情况下,15年个人账户约9万元,加上利息除以139,加上基础养老金,每人可享受的养老保险金约为800元/月-900元/月。相比之下,城居保缴费标准较低,享受标准相对较高。(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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