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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非从业户籍者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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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我市养老保险将扩大覆盖范围。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起我市将开展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凡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和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保,年满60岁后则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根据《实施细则》,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未满8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0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增至每月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规定参保的本市户籍居民,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实施细则》将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划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也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可以个人申请,按参保当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享受政府补贴。

  二是制度实施时在45-60岁之间的居民,应逐年缴费到60周岁,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对一次性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当年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

  三是制度实施时不满45周岁的居民,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才可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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