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8月份起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实行银行卡按月扣收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8月份起,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实行银行卡按月扣收,没有龙江卡的个体参保人员,从本周五起,可到龙江银行各支行申办,但申办都要准备啥?还要走哪些程序?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
  银行代收后,还要到社保办业务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实行银行扣收后,还须到社保局办理一些业务,包括欠费补缴、变更缴费标准、变更银行账号、转移业务、办理退休及其他需变更业务。

  另外,个体参保人员如果需要变更缴费标准的,在确定缴费标准当年是不允许再次修改。

  如要变更以后年度的缴费标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年的12月10日至下一年的1月10日期间,到缴费地社保分局或职介中心申请变更。如未申请变更则视同其缴费标准与上年度相同。

  个体参保人员一旦账户开设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若由于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委托扣款账号的,应到龙江银行办理新的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新卡以及开卡证明到缴费地社保分局办理手续。

  “银行扣收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原则上不开凭证,如需缴费记录的,可在龙江银行打印对账单后到社保局确认;或到地税局打印缴费票据,每年可打一次。”工作人员介绍。

  社保局不再受理当年缴费

  此次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实行银行卡按月扣收后,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注意以下6条注意事项。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一律采用银行按月扣收方式,社保局窗口不再受理其当年的缴费业务。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