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委《关于全市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协调推动农村,特别是东部山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持之以恒支持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下大力气改善东部山区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到2015年,投资60543.8万元,改造建设东部山区公路863.8公里。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到2015年,投资9996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投资6.5亿元,进行河道综合治理;投资3.540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72.03万亩。加快农村供电网络建设,到2015年,投资16.1789亿元,对东部山区农村电网进行全覆盖改造升级。加快农村通讯系统建设,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无线通讯网络村村通。同时积极推广适宜东部山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加快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量专项工程。
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东部山区学前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每个农村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巩固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100%。积极发挥农村文化资源优势,到2015年,东部山区17个乡镇基本每个乡镇都建成综合文化站(中心),每个村都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自然村屯广播电视全覆盖“户户通”。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东部山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到2015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东部山区全覆盖。继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在东部山区至少建成177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80%以上。加强人口工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
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加快东部山区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到“十二五”期末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低保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0%;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水平。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新农保发放率达到100%。不断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超过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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