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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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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清河区承德路新村村民王玉林,正在帮66周岁的老母亲丁慧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这么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现在终于可以解决了。我们6名子女凑齐53590元,这个月帮我妈一次性补交完相关费用。

  2011年12月28日,清河区的张大妈从市领导手中领到了一张存折,上面有6个月的养老金共360元。“我一辈子没上过班,住在城里,之前还没有我乡下的弟弟待遇高。现在好了,我跟他一样不用缴钱也可以领到养老金了。”张大妈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当天,清河区共有270名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领到了这笔钱。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之前“新农保”的基础上,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囊括其中。制度规定,无论有工作与否,只要没有参加社保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参保。目前市民只要凭身份证和照片在社区居委会登记即可,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将会通过银行代缴代发。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即每人每月60元。至1月8日,我市已有14000余名城镇老人领取了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后,新农保同时废止,并入该制度统一实施。至此,我市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城市、城镇、农村社保的全覆盖,我市已进入全民享有养老保险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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