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邯郸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合并实施。记者从6月26日举办的邯郸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活动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社保机构都已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的个人信息录入完毕,“城乡并轨”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年底前将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的全市就实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去年7月起实行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至目前,邯郸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34.35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61.9万人。其中,参加新农保327.65万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60.24万人,参保率为95.45%;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6.7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1.66万人,参保率为72.1%。
据悉,此次并轨政策中规定,政府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将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标准。并轨后每年的缴费时间一般为当年的19月份,具体缴费时间以当年通知时间为准。
并轨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养老待遇一致,统称为“邯郸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那么,两险并轨后,居民将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参保缴费?参保居民到达退休年龄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什么样的特殊补贴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处长靖凤娥告诉记者,并轨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养老待遇一致,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并轨后,新的缴费标准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基本一致,只是在原新农村养老保险100元到500元的5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5个档。并轨之后,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没有改变,已参保的居民可根据相关标准在下一年度的缴费期自愿选择新的参保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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