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可转参企业养老保险
南海区原区镇属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保留事业单位社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今起可转参企业养老保险
广佛都市网讯(珠江时报记者/关帅屏)市人社局前日作出批复,同意南海区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办法,对已转企或撤销的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自愿申请原则,办理转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于今日起办理,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佛山市历次事业机构改革,都采用了对已退休人员保留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做法,并一直延续至今。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进行多次调整提高,与企业养老金调整相比,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调整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无论是调整次数还是调整标准都出现了较大的差距。
2011年底,佛山市出台了原市直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撤销的退休人员可选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按企业退休人员办法发放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以及执行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
前日,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南海区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办法,对已转企或撤销的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自愿申请原则,办理转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两类人员列为参保对象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海的具体调整办法以本人实际退休时间为界,按退休时享受待遇的职务,对应2006年以来佛山市历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累计总额,冲销事业单位2006年至2010年退休费增资总额后,计算按月加发标准,不足冲销的,不再加发。
根据文件规定,可申请转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限于两类人员:一是原区、镇属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时保留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二是原区、镇属事业单位撤销时保留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其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不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3月20日截止受理
本次参保受理申请从今日起,至3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醒市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20个月发放,转为企业养老保险后,抚恤金将按照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3个月发放,两者存在较大差别,请慎重考虑和选择。而转为企业养老保险后,将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发放和调整待遇,不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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