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右)昨日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现在推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我相信年底以前(上海)应该可以推出"。
6月30日,2012陆家嘴论坛闭幕。在昨日论坛"专题会场八: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对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支持。通过包括税收在内的政策引导,提高市场、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包括现在一直在呼吁的试点个人税延型保险养老产品。
昨日传出的最新消息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年内有望在上海率先试点。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昨日在2012陆家嘴论坛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推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我相信年底以前应该可以推出。"他进一步称,"现在据我了解,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金额的保险。"
早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免税上限或为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从2009年开始准备工作的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因税优政策牵涉各方利益而一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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