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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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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将于7月1日实施,这一制度填补了我市养老保障体系最后一个“缺项”,我市所有职工和居民“老有所养”问题都得到解决,标志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深圳养老待遇仅次上海

  我市城镇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我市基础养老金定为两个档次,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0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39是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系数相同。据悉,深圳基础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来说较高,仅次于上海。国家规定的标准是不低于55元/月,上海的标准是400元/月,北京的标准是280元/月,广州的标准是130元/月,珠海的标准是160元/月。

  看你能领多少养老金

  假如一位居民,每年缴费100元,缴费15年就共1500元。到60周岁退休时,如果他具有深圳户籍超过8年,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300元;再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1500+30×15+银行利息)/139元,大约是15元,综合起来该居民每月可领取养老金315元。

  如果居民每年缴费1000元,15年共缴费15000元。到60岁退休时,如果他具有深圳户籍超过8年,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大概为(15000+120×15+银行利息)/139,大约是125元,综合起来该居民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25元。(文章来源:深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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