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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个人购买养老保险
上海或试点税延养老险
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缴费期间按照统一方案免缴税款,并递延至退休领取,在领取保险金时按照一定规则再缴纳相关税款的养老保险产品。
根据上报的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根据参与研究讨论的相关保险公司内部测算,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
覆盖范围上,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可以参与。产品操作模式上,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
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共有三大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政府为主导;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为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但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无税收优惠;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属于“第三支柱”。
据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除推出“第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在考虑出台“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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