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上世纪80年代,国企开始裁员增效,企业职工要变成“社会人”,就必须建立独立于企业的
社会保险体制,这里边包括独立的
失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体系、
医疗保险体系等等。我们改革的是经济体制和企业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就没有建立独立于单位之外的
社保体系的动力,所以他们一直由国家财政负责,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今天。当然,在90年代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一些省市听话,他们的事业单位养老金也参加了改革试点,但他们仅仅参加了缴费,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却没有变化,否则,就会出现不稳定,因为相对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改革的事业单位相比,发现自己亏了,再按企业的水平拿养老金那就更难以接受了。所以,实际上,从全国看,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是分成两个台阶:大约是一部分人根本没有参加改革(无需缴费),一部分是参加了部分改革(按企业标准参加缴费,但按原先事业单位标准领取养老金)。
养老双轨制的改革,说到底是个利益关系的博弈。由于上述事业单位两个台阶的存在,在2008年事业单位五省市养老金试点改革时就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因为大家认为早参加改革早吃亏,观望的态度十分明显,谁也不愿意带头改革了。公务员不参加改革是不公平的,事业单位两个台阶是不公平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轨制更是不公平的,这些不公平不是改变不了,关键是要看有关部门是否下决心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