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速递
税延养老险方案递至财政部可能首先在上海试点
新闻摘要: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从目前的沟通及反馈情况来看,于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根据上报的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小编看新政:养老问题已成为最近的热点话题,我国已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压力巨大。目前,我国严重依赖基础养老体系,即基本上只有社保支撑。而在发达国家,除社保外,雇主主办的企业年金及个人养老(个人退休账户、个人商业保险、个人储蓄与投资)体系的发展依然薄弱。实行税延养老保险后,将改变投保人“未享受保险却已缴税”的现状。对投保人而言,等到退休以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缴税,如果投保人退休后收入不到个税起征点,就不用缴税。税延养老保险若顺利实行,虽然短期内可能会牺牲政府当前的部分财政收入,但是长远来看,随着中产阶级数量的不断增长,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并可以刺激企业安排企业年金,更能促进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长远来看,可以解决政府肩上的养老负担。此外,税延养老保险一旦在全国推行,将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资金增量,并可为险企带来可观的资金量。
保监会:险企偿付能力不足需一个月内制定达标方案
新闻摘要:保监会7月5日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重新达标,并将达标方案报保监会。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未来一至两个季度将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及时制定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并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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