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6岁以下残疾儿童均可获得免费康复治疗,重型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些措施都将在今年进一步落实。昨日召开的全市残联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副市长朱蔚蔚参加了会议。
6岁以下残疾儿童可免费康复治疗
我市已启动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6岁以下残疾儿童均可获得免费康复治疗。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0岁—6岁残疾儿童康复对象摸底调查工作,符合要求的贫困家庭儿童可前往当地残联部门报名申请救治。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抢救性康复工程主要针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新生儿疾病等5大项目,包括低视力、听力障碍、脑瘫、自闭症、其他先天性肢体残疾等多种残疾症状。具有河源市户籍,有上述残疾症状的残疾儿童,均可报名。届时,经指定的康复机构评估确认后,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康复训练的6岁以下残疾儿童,均可由市残联统筹安排到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等相关康复机构,免费享受康复训练服务。
低收入残疾人纳入专项救助
会议透露,目前,我市有20.64万残疾人,涉及全市五分之一的家庭,是一个数量众多、特别需要关注的社会群体。我市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在制定完善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康复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扶助、临时救济等普惠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制定了特殊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
我市重点对城乡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家庭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在摸清农村残疾人底数的基础上,我市还采取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帮助更多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保险,切实保障残疾人“老有所养”。另外,我市加强残疾人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在确保城乡困难残疾人普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将低收入残疾人纳入教育、就业、扶贫专项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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