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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金改革能否开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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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要推进制度建设,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
  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其中,个人按工资的8%缴交养老保险,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政府为个人储备职业年金,标准为月工资总额的8%,若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超过部分按9%缴交。

  在此基础上,深圳将全面总结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经验,正积极向国家争取委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改变以在职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工资并由财政统包的做法,实行社会养老加职业年金的办法。据测算,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养老金和现行养老金大体相当。

  根据深圳市的改革办法来看,基本上等同于企业28%的缴费办法。企业个人缴纳8%与深圳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相同,企业交20%的年金,深圳机关事业单位的20%左右由单位、政府、国家财政来共同按一定比例缴纳。这项改革为国家财政节约了可观的一笔资金,也为养老保险不足解决了一部分负担。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全面铺开,其经济效果不可小视。一年最少为国家增加收入几千亿。

  由此看来,要解决养老金缺口,先从解决养老金多轨制入手,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它既解决了养老金缺口不足,又有效地解决了几十年来中国最大的分配不公,缩小了养老金差距,逐步走向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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