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缺口等问题,近来成为持续的热点问题。而专家们建议延迟退休以解决养老金问题,更深刻地刺激了人们的神经。
现在人们关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起源于100多年前的德国。19世纪后期,统一后的德国经济快速发展,相应地,一些社会问题日益凸现,马克思主义影响下的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也要求政府实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缩短工时,给工人更多的自由权利。这种压力下,德国首相俾斯麦力推三项社会保险,其中,1889年推出的《老年保险计划》规定,保险计划由国家强制实施,雇主缴纳费用30%,雇工缴纳70%,参加养老保险24年后可领取养老金。
俾斯麦的社会养老保险计划是划时代的事件,一经推出,很快风靡世界,各国纷纷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以改善工人福利。事实上,俾斯麦的社会保险计划,其初衷本来就是试图以温和的社会立法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以社会保险制度换取工人阶级的合作,防止社会主义革命。俾斯麦表示“愿意支持任何目的在于积极改善工人处境的努力,”他说,“社会弊病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依靠对社会民主党进行过火行为的镇压,而且同时要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
对于德国俾斯麦模式,列宁却不以为然。十月革命前,列宁就说:“最好的工人保险方式是国家保险。”苏维埃建立后,按照列宁的设想,建立了不同于德国“社会保险”的“国家保险”制度。列宁倡导的“国家保险”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得到普遍推行。中国新政权建立也引进了这套制度。这套制度下,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干部工人的报酬是做了“必要的扣除”后的生活费,因而也无需缴纳养老金;国家则将这部分“必要的扣除”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养老支出。这种制度就是国家养老,工人被发放很少的工资,作为交换,国家承诺把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养老送终完全包揽下来。
表面看来,列宁的“国家保险”养老模式比起德国的“社会保险”模式来,更为先进,对于职工更为有利,因为职工不必缴费,不但有退休金而且还有福利,养老送终都被国家包揽。但是,事实证明它好看却并不好用。它实际上是一种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的乌托邦,不可持续发展。在中国,随着大量老工人老干部的退休,国家已经不堪重负,无力兑现承诺,实现对那么多人的养老支付。于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不得不进行养老制度的改革,在企业推行俾斯麦式的“社会保险”,取代列宁的“国家保险”,将企业养老问题当成包袱甩给了社会。这就是养老制度的转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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