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到安置楼其他剩余的6套房分给谁了?能否看看具体分房名单时,他说:"具体如何分配得单位领导定,其余不便多说。"
当记者问到安置办工作人员享受149平方米安置房是否符合政策时,他说:"单位近20年没建房了,这也就是最后一次机会了,集资建房也给大家解决了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
记者连续两天到民政局都没见到民政局局长和安置办主任,而那份"神秘"的安置房分房名单,记者始终没有看见。记者先后和民政局领导电话联系,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一有两无"优抚标准落实在哪里
在延安市财政局记者见到了陕西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的通知》(财社【2009】30号)文件。文件标明,由省财政厅拨付延安市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经费300万元。通知要求:一,依据军队离退休领导移交安顿方案,统筹规划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二,经费的管理运用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移交政府安顿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和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5】177号)规则执行。该规则第一条标明: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领导移交政府安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规则,服务管理机构用房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办公室、老领导活动室、医务室、车库等。规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立财富,不得恣意改动和扩展运用范围。政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增强财富运用管理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则第七条: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属于国有资产,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要立足于为军队离退休领导服务,不得用于管理人员住房和其他与服务管理工作无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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