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我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替代率是45%。替代率是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替代率45%意味着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资的45%,但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替代率能达到80%~90%,其中,公务员比事业单位还稍高一些。
公务员和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却能领取高于企业人员的养老金,他们的退休金多数由国家财政支付,这就是私人部门的人觉得非常不平衡的地方。
三联生活周刊:这种双轨制当初是怎么形成的?改变双轨制的呼声很高,但是似乎看不到什么效果。
郑秉文: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非常严重,它留下了不同时期的制度思路和国情特点。1978年改革开放时,全国积压了整整200万应该退休的人员不能退休,因为“文革”期间我们的退休制度彻底瘫痪了。国家于是出台临时办法解决退休问题,企业的工人退休后由企业负责发放退休金,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拿钱。那时候所有的企业都是国家的,企业的利润用来先发放退休金再上缴国家,实际上和国家财政直接拿钱支付是一回事,企业和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额也差不多,所以大家都没有意见。
到了上世纪80年代,国企开始裁员增效,企业职工要变成“社会人”,就必须建立独立于企业的社会保险体制,这里边包括独立的失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险体系等等。我们改革的是经济体制和企业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就没有建立独立于单位之外的社保体系的动力,所以他们一直由国家财政负责,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今天。当然,在90年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一些省市听话,他们的事业单位养老金也参加了改革试点,但他们仅仅参加了缴费,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却没有变化,否则,就会出现不稳定,因为相对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改革的事业单位相比,发现自己亏了,再按企业的水平拿养老金那就更难以接受了。所以,实际上,从全国看,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是分成两个台阶:大约是一部分人根本没有参加改革(无需缴费),一部分是参加了部分改革(按企业标准参加缴费,但按原先事业单位标准领取养老金)。
养老双轨制的改革,说到底是个利益关系的博弈。由于上述事业单位两个台阶的存在,在2008年事业单位五省市养老金试点改革时就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因为大家认为早参加改革早吃亏,观望的态度十分明显,谁也不愿意带头改革了。公务员不参加改革是不公平的,事业单位两个台阶是不公平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轨制更是不公平的,这些不公平不是改变不了,关键是要看有关部门是否下决心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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