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如何办理城居保养老金申领手续?
答: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服务中心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经区县经办机构审核后,从规定之日起发放养老金。养老金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12、如果在缴费期间漏缴了某些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能否补缴?
答:参保人员在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历年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13、2011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为提高养老待遇,能否多补缴一些年份的养老保险费?
答:考虑到这部分人员距养老金领取年龄已不足15年,为了提高其养老待遇,规定这部分人员在剩余年限如逐年参保缴费的,在年满60周岁时,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14、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能否享受政府补贴?
答:补缴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目前为每年500元。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15、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计息?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自然年度结息。参保人员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记入个人账户的次月起开始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存满全年的,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年利息;未存满全年的,根据实际存续的月份数乘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后见分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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