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解读在线活动,该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就广大网友关心的养老保险省内、省外转移政策,该到哪办手续以及该如何办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该怎么办
问:我想咨询一下,具体该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他的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办转移不必来回跑
问:转移办法在转移接续办理程序上的规定确实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但如果参保人已经离开了原参保地,并在新就业地又参保缴费了,为了接续原来的养老保险关系,非得再跑到原参保地一趟吗?
答:不必的。只要流动就业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准确告知原参保地为何处,原工作单位的名称,可由新参保地与原参保地电话联系,办理转接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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