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济南51人冒领38万养老金 社保部门要求退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老人已经去世,家人还在领养老金。17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部门获悉,到今年4月,济南市社保部门通过指纹采集等方式,发现有51人冒领养老金,涉及金额38.18万元。
  冒领养老金可处5倍以下罚款

  “冒领养老待遇,实际上是通过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济南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兆才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处骗取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明华认为,个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冒领养老待遇,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齐鲁晚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