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江苏60岁以上“城居保”居民将补发7月1日后基础养老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我省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凡是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涵盖了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在校学生以外的所有本省户籍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可见,“城居保”与“新农保”衔接的障碍并不大;至于“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衔接办法,基本框架类似“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参加“城居保”的居民在城镇实现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来参加的“城居保”的缴费记录封存起来;退休时,如果“城居保”缴费满15年,可按“城居保”办退休,中间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原来封存的“城居保”部分与之合并计算养老金。

  举例

  比如说,小王原来在南京参加“城居保”,已经缴费5年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那原来“城居保”缴费记录就会封存。结果,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8年后失业了,可以恢复“城居保”,把“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封存;如果中间又找到工作,还是可以封存“城居保”,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城居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城居保”办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也可以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与封存的“城居保”部分合并来计算养老金。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就“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三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问题,我省已经着手研究,将结合国家规定,争取及早出台。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