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城居保”与“新农保”衔接的障碍并不大;至于“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衔接办法,基本框架类似“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参加“城居保”的居民在城镇实现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来参加的“城居保”的缴费记录封存起来;退休时,如果“城居保”缴费满15年,可按“城居保”办退休,中间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原来封存的“城居保”部分与之合并计算养老金。
举例
比如说,小王原来在南京参加“城居保”,已经缴费5年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那原来“城居保”缴费记录就会封存。结果,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8年后失业了,可以恢复“城居保”,把“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封存;如果中间又找到工作,还是可以封存“城居保”,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城居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城居保”办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也可以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与封存的“城居保”部分合并来计算养老金。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就“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三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问题,我省已经着手研究,将结合国家规定,争取及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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