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政法委,省、市、县三级社保系统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庭旁听。经审理认定,2007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生龙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审核、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的过程中,采取篡改已死亡的9名退休人员身份信息的方式,骗取国家社保资金678953.1元。法院以李生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40000元。
漏洞工作中集3职务于一身
检方认为,李生龙一案中,主观上是由于他贪欲膨胀、意志薄弱导致,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社保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银行对开设账户的人员身份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给其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诸多便利。
“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漏洞。”李生龙从2004年参加工作,就一直在华宁县社保局企业养老保险股工作。2006年,由于工作关系,同股室的两名同事被调整到其他股室,使其既是股室的唯一人员也是负责人,集调查人员、统计人员与信息记录人员为一身,全盘负责起了企业养老保险股的工作,失去了应有的监督。
华宁县社保局对异地生存认证调查工作不到位,在调查过程中,没有深入到退休人员的居住地进行核实,仅根据是否收到调查认证表来认定退休人员是否死亡,导致调查结果不真实。此外,在审核、发放退休金时,单位领导把关不严,对离退休人员的信息没有认真进行审查确认,让经办人有了“可乘之机”。
银行对开户人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仅依据其提供的虚假身份证复印件就开设了银行账户,让李生龙钻了“空子”。(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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