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个人帐户储存额继承(退还)审批表》一式三份;
3、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出境卡或公安局出境的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等);4、死亡的:死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殓葬证》或《死亡报告书》等)。
五、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未达到退休年龄,离开本市时申领一次性个人帐户储存额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社保机构指定银行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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