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楼村61岁的周阿姨一直有个未了的心愿,就是希望能投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上和城里企业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她早年在丈夫所在的企业做过家属工,户口也转成了“非农”,后来家庭需要照顾,加上地里活多,她便在家当起了全职家庭主妇,多年过去了,孩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家庭经济也有了好转,她也到了“退休”年龄,却成了“三不管”。王琨了解情况后,一直记在心上。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王琨第一时间给老人通报信息,家人为其投了37500元的养老保险,从而使她的晚年有了保障。
2012年5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胶南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障政策问答》,按政策规定,周阿姨正符合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保障范围的居民,可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并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王琨专程上门通知,家人为其办理了60630元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手续。加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到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周阿姨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紧紧拉着王琨的手说,好闺女,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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