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老人高兴地领取新农保养老金
11月23日,海口龙泉镇新江村委会西江村,老人们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新农保,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新农保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推动社会和谐,,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作用。
11月23日下午,龙华区龙泉镇新江村委会西江村民小组106名60岁以上老人,整整齐齐坐在村庄前头一棵大榕树底下。当天是该村发放首批新农保养老金的日子,每个年满60岁的村民均可领到10月11月两个月共计110元的养老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潘泽和宣布正式发放养老金时,村民突然点燃了挂在树上的鞭炮。今年11月份以来,这样的场景不时地在海南省农村乡镇上演。
“钱不能算多,但是这让我们这些农民看到老有所养的希望!”今年70岁的李元淑老人拿着工作人员发放下来的存折和银行卡说,以前只听说过养儿防老,现在我们农民也可以和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了。2010年10月1日起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在全省范围实施。这项功在千秋、利在广大农民的德政善举在海南的全面推行,让历来没有养老保障的农村居民像城镇职工一样,在60岁后也可以享受到养老金了。由此,海南省比国家确定的目标提前9年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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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家的孩子参加新农保,每年缴纳了100元的参保费,我和妻子每人就能领到55元的养老金。”龙泉镇新江村委会西江村民小组今年75岁的村民李向银(音)说,除了自己子女缴纳了参保费外,夫妻俩从来没有缴纳一分钱的参保费。“国家对我们太照顾了,我们夫妻俩能够深刻体会到,作为农民能够享受到这样待遇,是国家给我们的幸福。”李向银说。
11月23日下午,在龙华区龙泉镇新江村委会西江村民小组新农保养老金发放仪式上,该村民小组的106名老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高高兴兴来到了村庄前头的一棵大树底下集合。每人在领取到一本标有10月、11月养老金的存折和一张个人账户银行卡后,村中100多名老人像小孩子一样,满脸都是笑容,不时鼓起掌来。而站在一旁观看的年轻人,也是满脸笑容。“今天给我们发放养老金,我们感觉真的是在过欢乐节。”村民李元亚说,今年10月上旬,该村庄曾两次遭受洪水侵袭,成为海口遭受洪水浸泡最严重的一个村庄。这次发放养老金,也就成为该村洪水消退后,最大的一件喜事。
村民感言:我们在感受国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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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5日,《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正式下发实施,根据《办法》规定,新农保个人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七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并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新农保实行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按前款规定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外,按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不少于5元的补贴。
“之所以选择七个档次缴费,就是考虑到农民家庭实际情况,确保所有农民均能参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时称,这样不仅照顾了部分富裕农民,同时也照顾部分家庭条件不好的农民。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月领取标准为参保人60周岁时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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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全省64万农民直接受益
2009年,我省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地区。随后,又新增万宁市、琼中县、昌江县为新农保试点地区。2010年10月1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决定,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在全省范围实施,让历来没有养老保障的农村居民像城镇职工一样,在60岁后也可以享受到养老金了。由此,我省比国家确定的目标提前9年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2010年年底,我省全省12月份按时足额发放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的养老金。
随着新农保的全面铺开,全省64万60岁以上农民将直接受益。据《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规定,自该《办法》施行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加新农保,同时本人没有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每月每人即可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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