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缴社保不区分户籍但需由单位提出申请
在北京想要买房买车,必须连续缴纳5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昨日有媒体报道,如果曾经中断缴纳,“外地户籍者不能办理社保补缴”。不少网友称,这是歧视外地人。
记者8月14日了解到,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补缴社保是允许的,但个人不能直接补缴社保,且政策不区分是北京本地人还是外地户籍。
补缴政策不区分户籍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安居北京”在解答网友询问时,重申了外地人在京购房的资格审核政策:外省市来京人员必须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其中,社保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按照北京规定,“外地户籍者不能办理社保补缴,即使补缴成功,购房资格审核也未必能通过”。对此,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根据北京现行政策,补缴社保是允许的。并且,政策并不区分是北京本地还是外地户籍,是“一视同仁”的。
个人不能补缴社保
不过,允许补缴社保的情况须是出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应缴但未缴社保费用。对个人而言,不论是北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不能“想补就补”。
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社保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上社保。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单位的人员,不论是否北京本地户籍,都应参加社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只存在由于“单位原因”造成漏缴,不会存在“个人原因”未缴社保费用的情况。
如果确实出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社保的断缴,用人单位应向社保部门提出,为参保人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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