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独领两份养老金被查处多领近2万元被追回
明明在上海有养老保险,回到烟台,他又参加养老保险补缴,像这样参加两个城市的社会养老保险,每月领取两份养老待遇,属于重复领取养老金。今年以来,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开展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核查工作。上半年,对烟台芝罘区企业退休、供养遗属人员养老待遇全部进行了信息比对,累计收回多领养老金2万多元。
一人独领两份养老金
日前,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在进行信息比对时发现,烟台芝罘区有近10人领取两份养老保险金。
其中,王先生(化名)在上海办理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多年。2011年,王先生隐瞒了自己的养老金情况,在烟台芝罘区某街道办事处以城镇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截至到目前,王先生在烟台芝罘区已经领取了1.8万元的养老金。
“省市间社保档案未统一,跨省市对比参保人的社保档案信息就较为困难。但这不意味着个别的人可在两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社保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对参保人信息展开核查。
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或多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后,同时领取了多份养老金的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王先生在上海领取养老金,又在烟台芝罘区领取了一份养老金,已经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有了养老金不能再领供养遗属待遇
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经过信息核查发现,像王先生这样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行为并不太多,不少市民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多领一份养老待遇。10年前,烟台芝罘区刘女士(化名)的爱人去世。刘女士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每月领取供养遗属待遇,现在每月领取标准为360元。然而几年前,她在某县市区找到一份工作,并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0年,刘女士退休,每月不仅领取供养遗属待遇,还领着一份养老金。
当烟台芝罘区社保处工作人员找到刘女士并说明来意之后,刘女士有些意外,“我领供养遗属待遇十几年了,也没想到有了退休养老金就不能再领取遗属待遇。”刘女士决定立刻停掉供养遗属待遇,并主动退还2年来多领取的供养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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