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城乡统一
老有所养,一直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昨天,市十二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将打破城乡界别,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条件再无城乡区分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民也有“新农保”。实施的新办法,不再对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条件作出区分。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只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也就是说,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乡居民间的频繁流动,也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间的相互衔接转换。
没缴过费的也有养老金拿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该办法实施后,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缴费标准共有14个档次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其中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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