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就业,养老保险怎么转
人保局专家详细解答转接政策
本报讯(记者顾雯)以前养老保险参保人不能带着走,跨地区就业时只能先退保,再到新就业地参保,这成了人才流动的一大阻碍。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养老保险转接办法,规定劳动者跨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可以在新就业地接着缴。今年,我市开始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目前已为4320人办理转接。
但是在办理转接的过程中,市人保局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劳动者对养老保险转接政策和办理程序并不了解,今年以来有6万余人就养老保险转接问题咨询了人保部门。跨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究竟应该怎么转?昨天,人保局专家详细解答了养老保险转接政策。
先到转出地开凭证,再到转入地提申请
问:我之前在南京工作参保,今年9月30日辞职,10月1日起在泰州新公司上班,我在南京的保险要转到泰州来吗?该如何办理?
答:可以将南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泰州,具体手续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区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泰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即可。
今年起,在全国各地办理养老保险转接的手续都一样:先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男50岁、女40岁以上不再转移养老关系
问:我今年54岁,户口是安徽的,已经在原籍缴纳养老保险8年。现已随儿子在南京定居,今年5月进单位工作,单位已经在帮我交养老保险。我现在打算把原籍的养老保险转到南京来,接续缴费年限。请问到时我可以在南京办理退休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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