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广州“两会”期间,《信息时报》曾推出专题报道,深入采访了广州市目前因缴费基数与年年递增的社平工资挂钩,收入不高的灵活就业人员已难以承受每月将近900元的社保费用。
对此,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已经正式实施的城乡居民保险办法,实现了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鼓励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保。按照规定,对于既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保”),又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如达到“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将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保,按城保规定计发养老金;如达不到“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将城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乡居保,按城乡居保规定计发养老金。
此外,对于既参加了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可选择转入城乡居保或“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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