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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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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2993元,下限为25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注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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