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迁往外地的,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至迁入地经办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账户做暂存处理。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老农保如何衔接?
2012年7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其利息严格按国家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期分段计息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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