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8岁的市民陈先生55岁那年才参加养老保险,眼看还有两年就退休了,但按现行规定,他缴费不满15年,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要么选择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要么续缴到15年结束才能享受待遇,这个选择让他很是头疼。
不过,和陈先生有相似苦恼的市民现在可以放心了。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从7月1日起,参保者不仅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并且此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相应的待遇。
15年不再是槛,55岁参保65岁就能享受待遇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通知》发布前,我省早已率先实行了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政策。和陈先生有相似苦恼的市民还有不少。据悉,一些城镇职工基于各种因素,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时间比较晚,如果按照原有规定,这些人肯定会因缴费不足15年,退休后不能及时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应有的待遇。《通知》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倘若参保人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以陈先生的情况为例,按照《通知》规定,他符合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类型。陈先生如果再缴费5年的话,缴费年限应该是10年,离规定的缴费年限15年还差5年,他可以在65周岁时一次性把剩下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足,次月便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而没有这个新政策时,陈先生需要缴费到70岁的时候才能办退休享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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