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劳动者指的是哪些人?
个体劳动者是指在本市从业,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收入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档案托管人员、自由职业者)。
2、个体劳动者如何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手续?
需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四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手续。
(1)个体工商户: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帮工身份证、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2)档案托管人员:持《南宁市职工档案托管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正照一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件。
(3)自由职业者: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3、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定上下限后分若干档次,按18%比例计缴(缴费档次详见附表),由参保者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一定一年不变。同时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个体劳动者18%的缴费比例,与国有企业职工26%的缴费比例相比,优惠了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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