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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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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流动时,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调离原工作单位时,单位应在调离当月填报职工增减花名册,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电脑卡》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4)在国有企业、大集体企业工作的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当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正照二张到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申请办理档案托管,同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办补交或续缴养老保险费手续,原本人在企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缴费处负责办理接续养老保险手续。申办者就按规定填写"南宁市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据此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档案。

  3、职工流动时,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调离原工作单位时,单位应在调离当月填报职工增减花名册,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电脑卡》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4、职工从外地调入时,其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已在外地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调入我市工作时,应由调入单位持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基金地转移单"、身份证和工作调令到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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