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下降
据报道,尽管我国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却在下降,目前已低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最低标准。社保专家根据审计署最新公布数据得出,2011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国际警戒线的50%。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所以,养老金替代率越高,也就意味着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越少,生活水平相对越高。而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相关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为69.18%,达到可维持基本生活的水平。有关方面原本应该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让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尽量接近退休前水平。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却呈现大幅下降趋势,2011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国际警戒线的50%,这无疑不利于有效保障我国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我国从2005年到2011年,已经连续8年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3.4%。而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下降,实际上也是由于我国在岗职工收入水平不断上升所导致。尽管如此,在岗职工收入水平不断上升的同时,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却逐年下降,也就意味着企业养老金涨幅未能跟上工资增长水平,意味着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提升并未跟上经济发展步伐。同时,在岗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往往伴随着物价水平的相应提高。尽管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年均增长速度跑赢了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但是由于企业退休人员增长的养老金部分要用于抵消物价的上涨,这也就意味着近些年上调企业养老金水平,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提升效用有限。
另一方面,据报道,在企业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却连年保持在100%左右,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的二分之一,而这无疑是一种有失公平的现象。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样同是为国家服务,同样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所以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与替代率没有理由应比机关事业单位低。何况企业职工还需要自己缴纳保费,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却不用自己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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