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中国城镇大部分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划(国家基本养老金),部分单位举办了职业养老金(含企业年金)计划(雇主职业养老金),是否需求增加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储蓄养老金),是个很难判断的问题。城镇职工的养老金需求伴随预期寿命、物价水平和供养人口等因素而变化,养老金收入伴随缴费水平、退休年龄、净贴现率(投资收益-管理费率)和税收政策等因素而变化,城镇职工很难判断个人未来的养老金需求和养老金收入。
2012年初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在如实设定年度相关变量的基础上,以2011年为基点,按照预期养老金替代目标,测算城镇职工个人未来基本养老金、职业养老金的替代率,设定未来养老金目标,选择当期养老储蓄水平,为个人和家庭制定养老金规划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城镇职工养老金规划指南
假设城镇各类单位职工(暂时排除公务员)从20岁、30岁、40岁三个年龄组开始做养老金规划,目标替代率为退休时点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
1。规划对象:城镇在岗职工
设定选取3个年龄组:
20岁组(16~25岁)
30岁组(26~35岁)
40岁组(36~45岁)
对应设定各年龄组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元/年)为:
20岁组[22288~52006]
30岁组(52006~81723]
40岁组(81723~111441]
2。规划目标:
退休时点的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养老金/社会平均工资)为三档:高80%,中70%,低60%。
3。养老金结构:
包括基本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储蓄。
(1)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社会统筹财政专户;城镇职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费(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前被锁定),养老保险缴费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权益记录,满足当期支付后的滚存资金计入地方财政专户,至2011年尚没有进入市场投资,年均记账收益率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5%(本测算发生在2011年底,均采用当时银行利率,目前已降息)。男职工年满60岁,女职工年满50~55岁,累计缴费15年的(可在退休时补缴),可以领取全额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地方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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