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变动通知单丢失时,可在原打印变动通知单的分局业务部门补打。但以下情况无法补打变动通知单:原变动已经不是最后一次变动操作、《并轨接续单》、原手工填写的变动(或转移)通知单。
此类情况多出现在停保(如中止合同)后接续缴纳的时候,如确实无法补打变动通知单,且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内已是停保状态的,可由现参保的用人单位附加提交一份变动通知单丢失的情况说明,即可办理接续业务。
9.市民姚先生问:我单位新聘请了员工,办理职工增加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企业办理职工增加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即时办理参保手续。(1)参保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2)新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原投保分局出具的《变动通知单》或停保单;(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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