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险不得应参保而故意不参保或参保后故意中断缴费
近日,市公安局公布了外地人在京办理护照的细则,其中规定,在京工作的外地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但自今年元旦起,非京籍职工才可参加本市的生育险,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其实养老、医疗这两大主要险种满足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是最主要的条件。
>>质疑
无人符合条件?
28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介绍,9月1日起,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时,要先在网上预申请。其中有要求,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补缴)的外省份户籍人员。
随后,有网友质疑,五险包括生育险,但此前该险只针对北京户籍和持有工作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今年1月1日起才开始覆盖到所有外地户籍在京的工作者,这样几乎没人符合连续缴满一年“五险一金”的条件了。
>>权威释疑
市民解读有误
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网民的理解可能有误。不会出现所有在京的非京籍职工都达不到在京办护照条件的问题。
该负责人解释,本市自今年元旦起,才允许非京籍职工可参加生育险,确实存在那些在京非京籍职工的生育险缴费时间都不足一年的问题。但这只是属于一个政策制定时间的问题,并非相关企业及其非京籍职工不愿意参加生育保险。
人社部门在统计非京籍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这五险参保时间时,会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大主要险种为主。也就是说,只要养老、医疗这两大主要险种满足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条件,其他三险也不存在应参保而故意不参保,或者参保后故意中断缴费的问题,即可视其为连续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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