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能转保怎么办?
案件重现:
朱秋花是梅州市五华县人,1998年来深圳打工,2001年开始在深圳买社保,直至现在,已经缴纳了10年6个月的社会保险。
2010年8月4日,朱秋花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0岁,由于没有深圳户口,被告知到退休年龄后就不能继续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而且由于缴费年限没满15年,也不能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她要么选择转保回老家,要么选择在深圳退保。
这些日子朱秋花为自己的权益辗转于梅州、深圳之间,然而深圳称只能退保,五华县不同意转保。深圳称执行特区养老保险条例没有错,五华称执行广东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办法,符合规定。
案件分析:
养老保险可转移,早在2006年广东就出台了有关省内可转移接续的文件。去年底,国家又有政策明文规定,在全国范围养老保险可转移,但是在实施起来并不顺利。
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在外打工人员都有类似朱秋花的遭遇。即使不是在深圳特区这样有地区性社保政策的地区,其他的地区政府同样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为非户籍人口提供续保,而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又不接受转移接续,于是“皮球”便被踢来踢去。
“在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全国转续的大背景下,朱秋花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显然是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扯皮,而不顾参保人的利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翟玉娟认为。
类似的情况让外来务工人员对购买养老保险没有信心,因此每到年底珠三角各地都会出现外来工“退保潮”。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由于转移接续难,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达100万人次。
然而有了《社会保险法》,能不能解决“踢皮球”事件?看来还是有难度,主要是政策操作起来有难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朱秋花在当地继续参保,当地会要求参保人把单位该缴的部分补足直到15年为止,然而由于这些地区多为发达地区,单位缴费较高,而参保人多为打工阶层,这一大笔费用无法承担,最后只有选择一次性领取。
针对这种情况,有专家建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出台解决问题的细则,比如说参保人只能补缴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就不要求他补缴单位那部分,但相应可规定今后领取养老金待遇则可以减少,而不是按本地居民的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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