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期“人大网坛”举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单启宁、市人社局副局长孙玉金、市财政局副局长高阜、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胡金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余珽围绕我市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工作情况与网友互动交流。
新农合参合率达99。8%
网友:我市在贯彻社会保险法上有何特点?
单启宁:我市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大保险体系,城乡各类人群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99。8%。连续7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主城区养老保险每人每年补贴50元
网友:请介绍一下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
高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进口补(即参保补贴)。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的补贴。广陵区、邗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蜀冈—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新城西区管委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对本市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二是出口补(即基础养老金补贴)。省财政对各县(市、区)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宝应县和高邮市每人每月30元,江都区、仪征市每人每月20元,市区(不含江都区)每人每月10元。
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达70%
网友:如何计算新农合住院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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