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按时足额支付基础养老金。3年来各级财政共拨付两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超过1700亿元。目前全国有1.24亿城乡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经办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们高兴地看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这说明,中央建立这两项制度的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3年来,在推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国情出发,确定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指导方针。这既考虑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实需要,也考虑了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实践证明,这个指导方针是两项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我们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居民参保缴费实施补贴,鼓励多缴费、长缴费。政府的强力引导,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大大加快了两项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启动新农保试点,2010年扩大试点面,2011年开展第3批试点,并部署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积极稳妥的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制度,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把数亿城乡居民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也必须认识到,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真正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目标,要走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有限;政策体系和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中青年群体参保积极性不高;多种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制度之间衔接不畅;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总体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缴费、查询、领取养老金等方面的需要;基金管理层次比较低,监管难度大,保值增值风险大。对这些问题,要加紧研究解决。我们要怀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要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过去几年,我们主要是致力于制度建设,努力填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空白。下一步,要更加注重提高保障水平。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和个人负担并重。政府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投入。要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真正认识到个人获得养老保险的基本前提是参保并承担缴费义务,鼓励和支持群众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以保证将来得到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同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建立个人和家庭养老计划,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发挥好家庭在经济供养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慈善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继续完善政策体系。要对制度运行状况及时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参保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多缴多补、长缴多得,调动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加基金积累。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整合问题,消除中青年群体的参保疑虑,吸引他们主动踊跃参保。坚持城乡统筹,选择合适的时机,研究出台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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