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阳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了解到,他们服务的对象是户籍在该社区60岁以上的老人,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或属于低保对象且子女同时享受低保无赡养能力的老人,以及有60岁以上含60岁的“空巢”老人或社会老人。社区为他们提供有偿日常生活照料、日托服务。日托服务包括为老人提供中餐、棋牌、读书看报、午休场所。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如帮老人做好护理工作、帮老人做饭、陪老人聊天等等。日托服务采取灵活付费方式,可以单次付费,也可以采取包月的形式。
李兴海说,虽然他们的工作已经很全面了,但在不久前的调查中,一些老人提出了一些意见,一些老人认为,“居家养老”是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的生活服务,自己根本不需要;还有一些老人说,希望社区能配备健身器材,方便锻炼……对于老人们提出的种种要求,李兴海说:问卷调查就是为了能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需求、乐趣、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最想改变的就是老人们的观念,‘居家养老’并不等同于托老所,而是提高老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种补充。”
李玉荣、李兴海表示,社区现在要满足老人们的各种养老愿望还很难,政府、企业、居委会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起了养老服务站,要更新硬件设备又需要大量资金,现在没这么多经费支持。另外,现在整个服务站还处于自我服务的阶段,为老人们提供服务的人都是社区的工作人员和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居民只有很少的一点补贴,目前要保证服务质量还需要不断完善。
结束采访时李兴海告诉记者,阳光社区的居家养老还在摸索中,但“既然我们做了这件事,就一定要做好,还希望得到政府、社会各方的支持,我们也会继续完善创新、打造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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