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务院办公厅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这是广西玉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单位。
近年来,容县作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自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容县认真按照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部署及要求,开拓创新,超前谋划,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社厅的充分肯定。2010年12月15日,自治区政府在容县召开“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总结暨第二批试点启动大会”,2012年9月7日,自治区人社厅、信用联社联合在容县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融服务工作现场会”,充分肯定了容县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宣传直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事物,容县在对其进行宣传时,除了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群发、现场宣传等宣传手段外,还根据群众实际,开展针对性宣传,强调“年轻人多建保障、中年人早作打算、老年人参保好过养儿防老”,讲清楚“交了100元,马上涨到130”,并借助待遇领取老人现身说法向群众证明参加养老保险是在种“发财树”、造“聚宝盆”、建“保命卡”。通过这些直白的“讲实惠,算明账”的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促使群众迅速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新事物迅速传播、深入人心。
方式便民。容县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在保险费征缴方面,采取了“三方协议,代扣代缴”的方式。即在强调个人自愿的情况下,由经办机构、参保人与农村信用社三方共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开设“一人一折”的个人缴费存折,并按照自愿选定的缴费档次,将参保资金存入个人存折;经办机构委托农村信用社从存折中直接扣缴养老保险费;农村信用社则负责通过“一人一折”开展保费扣缴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通过“代扣代缴”方法,最大限度解决了养老保险缴费的规范与便民问题。参保人既可以一次整存,分年扣取,也可以零星存入,一年扣取,还可以异地存款,本地扣缴。达到60周岁后,即可以从同一存折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充分发挥了金融存折的便利性、安全性与保密性,确保了基金数据的准确。有效解决了养老费人工收缴的各种弊端,降低了运行成本,减轻了基层干部工作量,提升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并进一步促进了该县群众的参保、续保积极性。2012年度容县参保应缴费人数为13。5万人,代扣代缴人数12万人,收取保费1220万元,代扣代缴率达到89%。实际效果验证了容县“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个人养老保险费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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