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10周年。深秋时节,记者深入青海西宁沈家寨、湟源县、格尔木等地采访,感受到新农合制度下各族群众的健康之路越走越宽。
10年来,在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卫生战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青海省在全国率先织就了覆盖全体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障网。新农合制度已成为“农牧民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机构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一个先导性、标志性制度。为实现青海省委确定的“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医疗卫生保障。
青海省实施医改以来,完善了一批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提高参合农牧民筹资标准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等措施,使农牧民抵御大病的风险越来越低,全省农牧民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难的实际问题逐步缓解。
湟源县小高陵村34岁的汉子拉德奎,今年3月盼来了儿子。儿子出生10天后,患重症肺炎,在省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用34545元,不久前,他从医保局报销了医药费用20391元。拉德奎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新农合,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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