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由于部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对村协管员上报的死亡人员名单或直接由镇计生办提供的死亡人员名单,未进行复核认定,将仍健在的人员错列为死亡人员进行核销停发基础养老金。上述情况共涉及到9个镇,共11名村民,其中蓬莱镇、文城镇各有2人,锦山镇、潭牛镇等7个乡镇各1人。
将制定严谨发放审核程序
文昌市农保局副局长林列对此表示,由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涉及面广,人数多达7.5万人,情况比较复杂,并且这11名村民中有部分人员是同村同名的,有的甚至连身份证号码也一样,工作上难免有错。但经过及时发现和村民本人反映后,文昌市农保局从今年4月至8月,已陆续恢复发放村民基础养老金。截止8月27日,停发期间涉及11人6105元基础养老金已全部拨付到其养老金个人账户中。
“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今后将制定严谨的发放审核程序,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林列表示,这一事件发生后,文昌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责任镇分管领导和保障员整改工作会议,责成其重新核定停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人员身份,并决定暂由相关责任镇政府垫付。同时,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快“金保工程”系统建设工作步伐,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死亡认证工作,确保国家基金不流失。
“文昌市在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一错误行为。”文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案调查后,发现责任人工作不尽责、未核查相关信息,造成失误。因此,对文昌市农保局副局长王某作出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相关乡镇责任人也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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