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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2005年在重庆交了一年多的保险,属于泸县的农村户籍,现在要转回来,可以吗?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返回户籍地,只要在户籍地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就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来。只需在重庆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户籍地参保的社保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市民:农村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养老保险应按月或按年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近年开始试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做了特殊规定,即制度开始实施时,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补缴养老保险费,但补缴年限加上达到60周岁时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超过15年。新农保实行区县统筹,一次性补缴的规定时间需咨询区县社保局。
市民:原企业2003年改制,当时在单位有1年多未缴费,离开单位后至今也未缴费,现在可以办理补缴吗?补缴有滞纳金吗?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可以补缴,只是要分成两段。首先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在企业应该缴费的时段,然后以个体人员身份补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至今的年限。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补缴要产生利息和滞纳金。但是持有《低保证》的人员,在享受低保补助金期间补缴,持证本人收滞纳金全免,低保证上其余成员滞纳金减免50%。“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中,因经济困难而中断缴费的,在实现就业再就业一年内接续缴费,凭市就业局的核准材料,补缴收滞纳金全免。持有《就失证》的4050人员,补缴滞纳金减免50%。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补缴滞纳金减免50%。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补缴滞纳金减免50%。
市民:参加生育保险生了小孩后,报账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需要在9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报账: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费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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