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随着社会就业流动性越来越大,养老保险跨地转移接续呈现日益增多趋势。统计显示,广州市2010年全年办理转入12581人次,转出12942人次,2011年全年办理转入22799人次,转出28561人次。今年仅前5个月转入就达9548人次,转出10455人次。
“目前全国范围已实现无障碍转移,由于事关在哪里享受退休待遇的问题,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存在一定差异。”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程表示。此外,经过多年操作,养老保险关系由外地转入广州的程序也大大简化。“如果外地人员早期来穗就业时就已参保,并且到目前为止还在广州参保的,可直接把之前在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年限转入广州。”
不过,涉及到跨地区转移后退休地的问题,对于在广州首次参保时男满50周岁或女满40周岁的非户籍人员,广州将为其建立临时账户,暂不能直接办理关系转入。
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对待遇享受是否有影响呢?李程表示,按社保法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金额转移到账后,按转入实际金额确认,即实账转移。参保人日后在广州市领取退休待遇时,原转入的个人账户参与计算,不会影响到参保人最终的待遇核算。
对号入座
省内转移:待遇领取地即最后参保地
据悉,由于退休待遇的领取需累计缴费满15年。省内转移后在哪儿领取待遇,关键由其最后的参保地而定。
举例:一名省内户籍人员先后在珠三角五个城市参过保,但达到退休年龄前一刻在广州参保,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年限都将归入到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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