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人员上报、调查审核及兑现落实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坚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及所属大口把关、县计生局全面调查审核”的程序,认真摸底、严格排查,不漏统一人、不错报一个,确保了保质保量超前完成工作任务。
五是灵活掌握政策、特事特办。
每年年底,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兑现落实完毕后,因当事人个人原因造成漏统而未能享受到此项待遇的,一经发现,县计生局在调查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开启绿色通道进行递补,专门向县财政申请资金,保证当年度应享受的人员全部兑现,做到一人不漏。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
在全县财政经济极其困难的形势下,每年县财政部门优先把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拨付到位。2010至2011年,先后对全县2002年9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认定。其中,2010年度,对2002年9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283名独生子女父母落实补助金167.2万元;2011年度,对2002年9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129名独生子女父母落实补助金89.7万元。2012年底前,各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通过个人申报、调查摸底、把关审核,将对全县本年度135名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应享受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计129.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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